隐私声明 - 中国大陆

以下隐私声明载列我们收集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方法,并征求您对此的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收集个人信息时的告知义务

隐私至关重要,请务必阅读本文件。

本隐私声明由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发布。我们的联络详情请见本隐私声明第12条。

本隐私声明旨在补充但并不替代您之前给予我们的任何同意或我们与您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收集、存储、保存、使用、处理、传输、提供、共享、披露、删除以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等行为(在本隐私声明中统称为“处理”)的条款与条件。

在本隐私声明的以下部分,我们向您概述了我们将如何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所享有的权利。所处理的具体个人信息以及详细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的性质以及您所申请或同意的服务。为免疑义,本隐私声明所称的业务/服务、业务关系,包括您在签署本隐私声明时已开通的、正在向我们申请开通的以及未来不时申请开通的业务权限所涉及的业务/服务/所建立的业务关系

本隐私声明是对您在我们处开立账户以及我们提供服务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与服务条款与条件》(“《条款和条件》”)的补充,应作为《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一并阅读。就《条款和条件》而言:

·本隐私声明应视为补充文件

·本隐私声明中的条款应视为存续条款

·《条款和条件》其他组成部分中的客户信息、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和其他类似定义(以及出现此类定义的条款)的含义应解释为包括本隐私声明中定义的个人信息。

如您通过我们的手机客户端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且已签署《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APP隐私政策》(“《APP隐私政策》”),如本隐私声明与《APP隐私政策》的内容出现冲突,以本隐私声明的约定为准。

下列术语在本隐私声明中使用时具有以下含义。就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护而言,本隐私声明中的定义与《条款和条件》其他组成部分的定义存在不一致时,应以本隐私声明中的定义为准。就本隐私声明中未定义或解释的其他术语和参考,具有《条款和条件》中定义或解释的其他术语和参考相同的含义和解释。

本隐私声明凡提及“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仅就本隐私声明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本隐私声明凡提及“我们”和“我们的”,是指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本隐私声明凡提及“”和“您的”,是指下列人士:

·我们的客户;或者

·在与我们的客户日常往来的过程中,我们与之联系或就其获取个人信息的不隶属于瑞士信贷集团(为免疑义,包括我们及瑞士信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关联方)的个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员工、董事、股东、管理人员、受托人、授权书持有人、担保人、受益所有人、授权签字人以及此类客户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士的替任者(每一方称为“关联个人”))(在此情形下,我们的客户称为“贵司”)。

·本隐私声明凡提及“您的个人信息”,是指:

·当您为自然人,是指您的个人信息及您不时提供的其他第三方的个人信息;

·当您为公司、机构或其他类型实体,是指贵司不时提供的贵司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或贵司不时提供的其他第三方的个人信息。

同意书

您理解并同意:

1. 本部分旨在征得或确认已征得我们所需的各项同意,以便我们按照《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不时收集、使用、披露并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2. 如《条款和条件》所述,您有必要不时向我们提供与开设或维护账户、提供服务、或一般与您同我们的业务关系有关的相关信息。未能提供此类相关信息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开立或维持账户、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或维持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

3. 同样,您未能在下文就我们不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或确认已获得任何同意或单独同意,亦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开立或维持账户、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或维持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

4. 在不损害本隐私声明的情况下:若您为自然人,您向我们承诺,您对于我们为本隐私声明所列的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表示同意或单独同意;且已经并将履行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以便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处理您不时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已就我们依据《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通知相关个人,并已获得其同意和单独同意。若您为公司或机构,您向我们承诺,您已经并将履行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以便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处理您不时提供的任何贵司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和/或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已就我们依据《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通知相关个人,并已获得其同意和单独同意。

5. 为免生疑问,您就此做出的确认与承诺适用于我们将来可能处理的个人信息所涉及的任何相关个人。

您就本隐私声明包括相关的特定条款点击或勾选“同意”并确认提交或签署确认,即视为您同意本隐私声明,并同意(包括同意和单独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中的内容来处理您的相关信息。如果您对本隐私声明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回复电子邮件。

1我们使用的资料的来源及资料?

来自于您的资料:我们处理在与您的业务关系中从您处获得的有关您的个人信息。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推动和/ 或维持这种业务关系和/ 或向您提供服务,或出于以下所述的其他原因。此外,在与您开展业务关系时,有关您的资料可能会通过监控或其他方式(例如视频监控、电话录音和监控电子邮件)被间接收集。在该等情形下,我们不会连续或例行访问这些资料,但可能将其用于合规目的。

来自其他来源的资料:我们亦会处理获取自公开信息(如线上登记或目录),或是由瑞士信贷集团中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向我们合法转移的您的个人信息。该等来源包括与您无关的第三方,例如结算服务提供商、集中证券托管机构、交易所、集中清算对方和其他类似实体,数据库以及专业顾问、保险公司和风险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与第三方有关的个人信息:如您向我们提供与第三方有关的个人信息,例如您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关联个人,则您声明并保证您已获得该等第三方的单独同意,即同意您向我们提供该等个人信息。您必须确保您已促成该等第三方知晓我们的名字、联系资料、所不时收集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与目的,以及该等资料将如何按照本隐私声明被处理。提请注意,我们将依赖于您对于已获得必要同意/单独同意的确认与承诺,而不会进行单独复核或独立审查。

个人信息的类型: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可能包括如下,请务必重点关注加粗下划线标识的类型属于或包含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详细资料,例如姓名、出生详情、国籍、性别、个人住所详情

·联络详细资料,包括私人及 / 或办公电话号码、邮寄 / 居住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身份识别资料例如护照、国民保险或社会保障号码、驾驶证、身份证、房产证、社交网络用户名、标识号码(CIF, IBAN / BIC)、关系标识(如客户分类和账户币种)、照片

·验证资料,例如签名样式

·婚姻状况,配偶及子女姓名及子女数目(如适用)

·纳税状况,例如纳税识别编号

·订单资料,例如支付资料和账户资料

·履行我们的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资料

·您的经济状况,例如财富来源、收入、受益、抵押和持股状况

·视频监控和电话/ 音频录音

·刑事定罪和犯罪,包括刑事罪犯登记摘录

·就认定您为政治公众人物(PEP)关联之数据和相关资料

·营销和销售数据,例如客户关系记录

·与您的交易或投资习惯和喜好相关的个人信息

·饮食和通行需求,例如为活动策划而收集该等资料

·您与我们、我们的分支机构、我们的网站、我们的应用程序、我们的社交媒体页面、会议、电话、聊天、电子邮件、采访和电话交谈的交互资料

·文件资料,例如就咨询、客户需求和产品使用的文件说明或会议记录

·与您当前及过往的专业职位 / 工作及学历有关的资历,例如公司职衔、专业协会或机构成员、职业经历及履历、岗位职能、投资的知识及经验、资历及技能

·健康状况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若适用)

·与上述各大类型相似的其他资料

此外,我们的网站均使用一种名为“cookies”的标准技术,旨在收集有关网站使用情况的资料,其中可能包括您的个人信息。cookies的使用对我们的网站运营至关重要。您可以通过禁用cookie支持拒绝cookies,但本网站可能因此无法正常运行,且您可能无法充分使用所有可用的功能和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乎cookies使用和您网络安全的政策,请参阅我们于https://www.credit-suisse.com提供的隐私和Cookie政策。

2我们为什么收集您的资料(处理目的)及有何法律依据?

我们基于以下一项或多项原因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2.1法定义务

我们受各种法律和监管义务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对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的审慎和行为监管要求,以及在适用情况下的金融市场监管要求、遵守任何法院命令、投资者保护法规、证券法规,以及与洗钱、恐怖主义金融、制裁和任何税法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法令。处理的目的可能包括:

(a)身份核查、欺诈和金融犯罪以及市场滥用的预防或检测。如检测到欺诈,我们可能会拒绝向您提供某些服务

(b)根据适用的金融法规(包括证券法规)履行控制和报告义务

(c)就我们的许可证和监管许可满足相关之要求

(d)遵守投资者保护或业务行为监管,例如进行适当性或适合性评估

(e)履行监管要求的记录保存义务

(f)履行衡量和管理我们以及瑞士信贷集团内部风险的监管义务。

2.2合同义务

为与您建立业务关系而签订的法律协议所需,或按照我们与您签订的法律协议维持与您的业务关系,我们可能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为履行或行使我们按照与您签订的法律协议可能存在的义务或权利,采取与您缔结法律协议所必要步骤,或者在与您签订法律协议之前应您或您之代表的要求采取其他步骤,我们可能进行该等处理。取决于向您提供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本段落所指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的程度和性质可能有所不同(且为向您提供建议和支持,以及进行此类法律协议中拟议的或对协议履行而言必要之交易,该等处理会涉及需求评估和其他评估)。例如,您不时需要提供或促使我们不时要求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向我们提供担保或其他抵押品的任何第三方)向我们提供与开立或维护账户或提供服务或一般情况下维持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有关的相关资料(“第三方相关资料提供者”)。您未能提供或促使第三方相关资料提供者提供该等相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开立或维持账户、不能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或不能维持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我们也在与您通常的业务往来中收集您的相关资料,如您存钱或转账时。

2.3基于您的同意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需经您的同意或单独同意或由您确认已获得同意或单独同意。经下列同意或单独同意,基于该等同意的处理即为合法。

经同意或单独同意,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亦可能出于以下所列我们和第三方寻求的有关利益:

·开发、部署和支持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发展和深化我们的业务和业务关系,并保持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满意

·维护我们的业务和金融市场诚信

·管理风险并保护我们的系统、资产、基础设施和场所

·在全球各地行使和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和立场

·履行法定和监管义务,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配合世界各地的监管、司法和其他当局和机构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支持瑞士信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追求上述利益。

出于上述利益,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包括以下(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规定和为实现本隐私声明所述目的的前提下,在必要的基础上,此类处理可能涉及在瑞士信贷集团成员和 / 或集团以外的实体之间共享数据):

·与您和其他方不时开展各项业务

·向您不时提供各项服务

·就我们参与的交易相关之尽职调查

·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合同,或与您或第三方实施合同前措施

·管理我们业务,并进一步开发其服务和产品

·审查和优化需求评估流程,以便与您直接讨论

·营销或研究市场与观点

·为赢得客户,从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

·遵守特许、许可和 / 或许可豁免要求以及与此类特许、许可或豁免相关的监管要求或指导

·遵守业务开展相关之监管指南、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和相关政策要求及管制

·促进和响应监管要求和监督视察,并与主管监管机构以开放和协作的方式行事

·预防和调查金融犯罪,包括欺诈、恐怖主义融资和洗钱,以及遵守制裁措施,例如了解你的客户(KYC)和常规的政治公众人物(PEP)筛查

·在法律纠纷中提出法律主张和抗辩

·开展利益冲突检查

·处理您的投诉

·为协调我们以及瑞士信贷集团的有关管理需求

·就我们的业务关系,推进相关之运营活动,例如处理付款、计费

·验证签署方的权限,例如在签订协议和交易等场景中

·我们以及瑞士信贷集团的风险控制

·咨询信用评级机构以调查您可能给我们引发的信誉和信用风险

·保护和操作我们的IT系统

·为保护场所所有者的权利、防止入侵者进入并维护场地安全的视频监控和措施(例如访问控制。请注意,在视频监控和电话 / 音频录音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也可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以外的目的,例如,满足中国和其他司法辖区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完善、巩固或开发新商品或服务

·完善、巩固或开发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相关之业务运营的新方法或流程

·学习、分析或了解现有或潜在客户(包括按剖析细分的客户群)的行为、人群统计和偏好

·确定可能适合现有或潜在客户(包括按剖析细分的客户群)的产品或服务,或为个人个性化或定制任何此类产品或服务

·开展市场调查

·对提供给您的账户、服务进行日常操作

·信贷风险管理目的(受限于监管机构批准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信用检查、信用审查及/或评估信用风险),不论是直接或间接针对我们与您、借款人或担保方的关系及/或您、借款人或担保方持有的账户:1)创立和维护我们的信用评分模型;2)提供日常服务和操作;3)确定您、借款人或担保方的债权金额或者上述各方所欠的债务金额;4)对冲我们对您的风险敞口及/或任何融资中所订立的任何客户交易中我们的风险敞口;5)出于与您、借款人、担保方或相关资料涉及的其他第三方就我们提供的任何服务提出、被他人提出或以其他方式涉及的任何索赔(包括起诉、抗辩、分析、调查、处理、评估、决定或答辩该等索赔)有关的目的,并且无论该等索赔是否在法院、仲裁庭、其他主管当局或其他机构进行。

·设计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供您使用

·推销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

·协助您按照相关政策享受避免双重课税条约项下的安排

·确定您、借款人或担保方的债权金额或者上述各方所欠的债务金额

·完善、保存、保护、行使或强制执

·行任何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的任何担保或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方法,或者强制您或借款人或担保方履行其义务,包括向您及为您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士收取未偿还款项

·比较与核对我们不时为本条所列的任何目的而持有的有关您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资料

·为我们以下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配合监管机构等目的:

(i)在满足中国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遵守适用法律、法院命令或要求(包括自愿遵守的要求)或任何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委任的以官方身份行事的机构的要求;

(ii)遵守任何监管机构、政府机关或上述机构各自委任的以官方身份行事的机构,或自律组织或行业机构,或金融服务供应商协会(无论其已经设立还是将来设立)作出或发布的任何准则或指引

(iii) 履行我们因在相关政府机关、自律组织或行业机构或金融服务供应商协会所在司法管辖区内或与相关的金融、商业、业务或其他利益或活动而由该等政府机关、自律组织或行业机构或金融服务供应商协会向我们施加或由我们承担的任何现在或将来的合同性义务或承诺

(iv) 与《1986年美国国内收入法》(包括不时进行的修正、修改或补充,通称为「FATCA」)第4章A部有关的安排

(v) 自愿酌情向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由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包括警察和其他执法机构)委任的以官方身份行事的机构披露信息,不论该等机构是否在司法管辖区还是其他地方),以及该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是否与披露信息的分行位于同一司法管辖区或对其进行监管

·参与或协助任何实际或预期的法律或行政诉讼、行动、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遗嘱认证申请)或任何政府机关的调查、讯问等监管活动

·遵守我们内部数据和资料分享的任何义务、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包括在瑞士信贷集团的商业计划中,根据上述内部数据和资料分享的政策,遵守对洗钱、恐怖分子融资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制裁、预防或侦查

·以:(i)确保我们所维持的客户账户之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与账户有关的相关人员的信息,如授权签署人及/或最终所有人),并在我们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对其中的该等资料进行更新或协调及(ii)防止和侦查欺诈和犯罪(包括审议有关政治背景和犯下或被指称曾犯下的刑事罪行的资料),包括进行身份、信用及/或冲突检查

·使任何其他交易项下实际或潜在的交易对手方能够在任何实际或拟议的融资或客户交易中获得相关资料以评估客户交易或融资或进行付款

·使《条款和条件》项下我们权利的实际或拟议承让人、参与者、从属参与者或其他受让方能够评估拟作为承让、参与、从属参与或受让主体的客户交易

·为了促进我们与第三方合作

·执行任何有关我们所提供的服务或我们认为作为发挥我们企业职能的一部分必要的职能和活动,包括审核(包括我们发起的内部审核和审查)、报告(包括有关投资和市场的一般分析、材料和资料)、进行市场调研和实施常规网上和其他种类的服务和维护

·遵守与您订立的客户交易中所规定的条款与条件

·应要求向下文第3.2k)条提及的个人或机构作出任何披露,目的包括协助其维护其自身的记录、协助注销任何先前登记的担保、促进与企业治理或公司管理有关的任何行动、促进出于税项或其他原因向任何政府机关申报或备案以及其在其请求中陈述的任何其他目的

·遵守任何代理银行(包括收款银行的任何代理银行)或收款银行就任何客户交易直接或间接提出的任何请求,包括该请求银行出于声誉或风险管理的目的,为其自身遵守适用法律或其内部政策或程序,或作为进行相关客户交易条件而提出的请求。此外,如我们收到该等要求,我们有权要求您(且您应遵守该要求)提供我们遵守相关要求所需的额外资料。就《条款和条件》而言,任何该等额外资料均应被视为“相关资料”

·应您的要求协助开立新账户,定期进行与此相关的尽职调查,以遵守我们“了解你的客户”以及反洗钱政策和程序(或其他相关政策和程序);

·遵守名义持有人、次托管人、发行人、基金、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或其各自的代理人、服务供应商、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的要求,包括协助上述人士(视情况而定)遵守适用法律、其内部政策和要求及/或任何自律组织或行业机构或协会作出或发布的准则或指引

·进行统计分析、客户数据分析或其他形式的数据分析,以了解和理解市场趋势、客户行为和偏好、改进或提升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确定可能适合您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出于与《条款和条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披露或转让有关的目的

·为避免我们的资产、业务或人员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遭扣押、干扰或损害我们或其联营公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业务开展的目的

·与上述各款直接相关的任何目的。

您可以随时联系资料保护办公室以撤回您的同意(见下文第 12 条)。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之前处理资料的合法性。但是,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继续为您提供服务或维持我们与您的业务关系的能力。

3谁会获得您的个人信息?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规定和为实现本隐私声明所述目的的前提下,我们向以下详细载列的资料接收方或该类型的接收方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3.1瑞士信贷集团内部的接收者

我们将出于以下目的,根据本隐私声明的第 4 条(如适用)、与瑞士信贷集团的实体共享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

·为我们提供任何服务及或产品的目的

·推进我们开展业务并为您提供更好服务

·进行风险控制,包括内部审批流程

·为协调我们以及瑞士信贷集团的相关管理要求

·为符合财务或监管报告的要求

·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监管机构要求基础上,在最小、必要范围内,为遵守我们内部政策要求的目的而进行的分享或以其他方式的处理

3.2瑞士信贷集团以外的接收者

我们可能向下列接收者转移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a)公共机关及机构,例如监管、准监管、税务机关及其他监管实体,执法机构,法院,仲裁机构,反欺诈机构

b)为与您建立业务关系而将数据转移到其他信贷和金融服务机构或类似机构(取决于合同,接收方可能是代理银行、托管银行、经纪人、证券交易所、或信用评级机构)

c)参与的交易相关的第三方,例如代理银行、经纪人、交易所、中央清算对方、存管人、受托人、存储库、处理单位和第三方托管人、发行人、投资者、潜在买家和其他交易参与者及其代表

d)潜在买方,此时您的个人信息会作为我们出售、合并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自然人或法人、公共机关、监管机构或实体的任一业务或资产的一部分,且您已同意或确认获得同意我们将个人信息转移给前述接收方

e)法律、会计、审计和税务顾问等专业顾问或任何其他对我们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士

f)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分包商)和我们为既定目的指定的代理,包括任一司法辖区的 IT 服务、物流、印刷服务、电信、咨询建议以及销售和营销及翻译服务行业的公司

g)向您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任何第三方基金管理人及/或我们按照任何该等第三方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向其进行该等披露的任何其他人士

h)任何代理人、承包商、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IT服务和云服务供应商)或任何其他人士:

(i)我们按照任何服务或拟议服务将全部或任何权利及义务向其(或透过其)转让或转移(或可能转让或转移)的人士

(ii)我们与其(或透过其)订立(或可能订立)任何与您实际使用或拟申请融资或客户交易相关的任何参与或从属参与,或参照您实际使用或拟申请融资或客户交易进行付款的任何其他交易的人士

(iii)我们与其(或透过其)就您在任何服务或拟议服务项下的义务订立(或可能订立)任何与信贷保险买卖、其他契约保护或对冲风险有关的交易的人士

(iv)我们与其订立(或可能订立)关于任何服务或拟提供的服务、融资或拟提供融资的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的人士(包括任何保证人、担保人及/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就向我们提供担保的人士而言,所提供的资料包括致您的任何授信书副本、您的最新的对账单和我们对于逾期付款或补充担保品的正式要求(若有)

(v)向我们提供与业务营运有关的管理、电讯、电脑、支付或证券结算或其他服务的人士,或者执行我们营运职能之外包人士(包括我们的印刷商,或负责材料打印和派送,或不时向您发送通知、通函、通讯、报告或其他往来信函的其他代理人)

(vi)我们任命的托管人、次托管人、名义持有人、证券存管处、簿记系统、清算机构、存管代理、代理人或经纪(及其各自的继受人和名义持有人)或类似的机构,或我们将在《条款和条件》及/或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责任、职责或义务进行委托或分委托的人士,并且您确认,任何该等实体或人士可进一步出于其认为适当的该等任何目的(或在相关资料构成个人信息的范围内,出于本隐私声明条款所规定之目的),按要求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将任何相关资料进一步披露和转让给任何人,并且在此授权和许可该等进一步的披露和转让

(vii) 根据有关任何服务或拟提供的服务或任何信贷融资或拟提供的信贷融资相关的采购或管理

(viii)按照适用法律允许向其披露的之人士或此类别的人士

(ix)(I)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市场公用事业机构(包括任何交易资料储存库、结算交易对手方或电子交易平台)、自律组织或行业机构或金融服务供应商协会或行业认可机构(统称“监管机构”),(II)由任何监管机构任命或其任命(无论是我们及/或代理人作出)经任何监管机构许可的人士(“受托人”)。为免生疑问,在(1)监管机构或受托人要求、请求、许可或期望我们及/或从我们角度来看可能需要时可以优先或以其他方式向本款中所述的人士进行披露,或(2)就任何相关事件或情况而进行披露(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直接适用于我们),其中包括:(I)根据相关适用法律;(II)根据任何监管机构或受托人的指令、指导或指引;(III)根据任何监管机构或受托人的请求或要求(包括对您持有的金融工具相关资料的请求,不论其交易、持有、注册、托管或处理的地点所在);或(IV)我们的任何合同或其他约定;您确认并同意,在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该等相关资料可能会在公共领域(例如公众可访问的登记册)中提供

(x)我们为有效办理、管理、施行及/或执行您所要求的或授权的任何服务所必需而向其提供资料的人士

(xi)我们有责任就本隐私声明及/或我们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xii) 我们作为交易对手方与其(或透过其)订立任何交易,或您作为交易对手方与其订立任何客户交易的人士,或发行人(包括商业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或其他基金的管理人或受托人)、分托管人、卖方、买方或其中任何一方的任何律师、服务供应商或代理人(包括任何股份过户登记处或税务代理人)

(xiii)我们认为合适的使您能够按照有关政策享受避免双重课税条约项下之安排人士(如税务顾问等)

(xiv)我们认为向其披露符合我们利益的人士

(xv) 与您、借款人、担保方或其他第三方(与相关资料有关)就我们提供的任何服务提出或被提出或以其他方式涉及的任何索赔(包括起诉、抗辩、分析、调查、处理、评估、决定或答辩该等索赔)有关的人士,并且无论该等索赔是否在法院、仲裁庭、其他主管当局或其他机构进行;及/或

(xvi)您属于第三方担保提供人或担保人,以及是信贷融资的借款人或任何其他担保提供人(例如该等信贷融资的担保人)

i)信用调查机构和发生违约事件时的债务追偿机构

j)第三方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商、证券和投资服务供应商

k)根据我们的记录(为免生疑问,该记录仅包括截至相关账户终止前的记录)或我们合理相信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人士:

(i)是或曾是您的顾问、代理人或其他授权代表(包括作为董事或前董事)

(ii)在您的账户中拥有或曾拥有任何权益(包括作为实益所有人或前实益所有人),或

(iii)是或曾是您任命的破产管理人、行政接管人或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其他有关人士/机构。

为免生疑问,我们概无责任核实该等人士的身份或权限

l)在您死亡的情况下,则是您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或潜在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及其法律顾问或授权代表),或我们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您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视情况而定)的人士

m)任何债务人

n)您明示同意的任何其他人士,及

o)根据上文第2条拟向其披露或我们为达成上文第2条规定之目的而认为适当的任何人士。

您进一步确认并同意,根据本条向其作出披露或转让相关个人信息的接收者有权在其各自的场所储存该等相关资料(包括包含该等相关资料的文件)。

我们还可能为向您发送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关或其他主题的要约、广告或推广(“推广活动”)或为与您联络的目的而收集、使用和披露相关资料,但我们会在征得您的同意或确认后才进行前述活动(包括表示不反对)。就此而言,您应注意:

a)我们可将其不时持有的名称、联络方式、产品和服务组合数据、交易模式和行为、财务背景和人口统计数据用于推广活动

b)下列种类的服务、产品、主题可进行推广:金融、证券、投资产品和服务,其中包括衍生品、证券交易、产品和股票销售、交易买卖基金、

c)我们及/或第三方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和投资服务供应商可提供的该等服务、产品和本条b)所规定的项目,及

d)除推广本条b)中规定的服务、产品和主题外,我们还可以不时向瑞士信贷集团成员提供本条a)所述的资料,供其用于推广金融服务和产品,并且我们将为此目的征得您的书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或者确认(包括确认已经获得必要的同意)。

如果您不希望我们使用或向瑞士信贷集团成员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用于上述的直接推广,您可通知我们,行使同意撤回权(联络方式见下文第12条)。

上述接收方可能位于境内或境外,就跨境传输您的个人信息,请参考本隐私声明第4条。

4您的个人信息是否被转移至中国境外?

原则上,本隐私声明所述的个人信息将会被存储于中国境内。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规定和为实现本隐私声明所述目的的前提下,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因您未来不时开通的新的业务权限),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到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 地区。您理解该等国家 / 地区未必会提供与中国的资料保护立法同等的保护。

就向中国境外的国家 / 地区转移个人信息,我们可能倚赖特定情况下适用的排除或豁免(例如履行与您订立之合同所必需的转移,比如进行跨国支付),或您的单独同意或您已获得必要的单独同意的确认,并采取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求的措施(例如合约条款),以确保对您的个人信息的保护至少达到可以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的保护相比的水平。

如您需要查阅就输出您的资料应用的保护措施的副本,请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办公室。联络详情载于下文第12条。

5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通过做出合理的物理、技术、管理和程序安全安排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披露、复制、修改、处置或类似风险,从而保护我们拥有或控制的个人信息。

6您的个人信息会存储多长时间?

·我们将至少在与您签订的协议(如适用)约定之期限等同的期限内处理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在该期限届满后,我们可能需要继续处理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以履行我们的法定义务,发起、答辩或采取与法律程序有关的任何其他行动,或者实施法律允许之行动。在此应注意,我们的业务关系通常是长期关系,该等关系是与您在多年内建立起来的。

·为遵守监管和合同的要求,我们通常会将您的记录保存至少二十年,除非出于特殊原因需要将记录保留更长时间。

7关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定约定

除因继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外,我们仅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提供服务。我们无意主动向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提供产品或服务。如因继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导致我们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会依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包括其不时修订,或者有权部门颁布的取代其效力的其他规定)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与您的监护人一起阅读本隐私声明并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我们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隐私声明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隐私声明的约定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或我们根据本隐私声明的约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您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通过本隐私声明第12条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8您拥有哪些资料隐私权利?

关于您的资料隐私权利,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允许的范围内,您可能有权:

·要求查阅和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要求解释用于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规则

·要求修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您的个人信息

·要求限制对您的个人信息之处理

·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要求数据可携带,即以自动方式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另一资料处理者。

为行使上述任何权利,您不需要使用特定的申请表格,但您应根据本隐私声明第12条的规定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我们的资料保护办公室。我们会就此评估并回应您行使权利的请求。

请注意,上述某些权利的行使会受到部分情形的限制,且上述权利之行使可能会影响我们与您之间维持业务关系的能力。

根据适用法律,我们有权就处理任何个人信息收取合理费用。

如适用,您亦有权向主管部门(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投诉。

您也可随时联系资料保护办公室(见下文第12条),撤回授予我们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同意。有关同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隐私声明的第2.(3) 条。

9您是否有义务提供个人信息?

就我们之间的关系而言,您可能需要提供接受和实施业务关系、履行合同义务或我们依据法定义务收集的若干个人信息。如不提供该等资料,我们可能无法达成法律协议、提供服务、发起或维持业务关系。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本隐私声明中规定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书面通知我们的方式撤回其出于本隐私声明所规定的任何或所有目的而给予的同意。如果就任何或所有目的而撤销该等同意,视要求的性质,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载于第2条的产品和服务。

例如,在我们的业务关系需要的情况下,反洗钱相关规定可能要求我们在建立业务关系之前根据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识别您的身份,并为此收集和记录包括您的姓名、出生地点和日期、国籍、地址和身份资料在内的若干资料。出于我们履行该等法定义务之目的,您须根据该等规定向我们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并立即披露该等信息在业务过程中发生之任何变化。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我们将无法建立或继续您所要求的业务关系。

如果(i)您向我们提供第三方的任何相关资料或者(ii)第三方直接向我们提供任何相关资料,则您陈述并保证,向我们提供相关资料的相关第三方已获知本隐私声明拟进行的该等相关资料之收集、使用和披露,并且已就此取得该第三方的同意和/或单独同意(如需要)。您同意应我们要求向我们提供一份包含或证明相关第三方已给予此类同意和/或单独同意的文件副本。

如果您已经向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而该第三方随后将该相关资料直接提供给我们,则您确认该第三方有权代表您将相关资料直接披露给我们,并且您同意我们出于本隐私声明规定之目的而收集、使用和披露相关资料。

10 我们可能收集并处理您的生物识别数据和其他个人敏感资料

如果我们不时收集您的生物识别数据或其他敏感个人信息(例如财务账户、财务状况、身份证号、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适用)),则需要您的单独同意或由您确认已获得必要的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可能会使您的权利和安全面临风险,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取决于敏感个人信息的类型和使用这些资料的目的。这可能会导致有形的、实质的或非实质的损害,特别是:歧视、身份盗用或欺诈、经济损失、声誉损害、受专业保密的个人信息的机密性受损、未经授权的假名化逆转。但是,我们将仅出于本隐私声明第 2 条中所述合法和相关的目的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并将采取所有法律要求的措施来确保您敏感个人信息的安全。

请注意,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可能无法与您签订法律协议、提供服务或发起/ 维持业务关系。

11更改本隐私声明

本隐私声明于2023年4月6日生效。我们可能需要对本隐私声明作出更改。我们将于官网通知您任何有关更新。

12 您如何就您的个人信息处理联络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实体/ 机构

联络详情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19层01A、02、03A及20层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data.protection@credit-suisse.com与我们的资料保护办公室取得联系。

重要提示联系我们的资料保护办公室时,请确保您指明我们的正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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